ST银江收到法院传票 股东请求撤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182     2026-04-30 10:53:24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银江,证券代码:300020)4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案卷材料,该院已受理股东刘辉诉公司请求撤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一案。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公司作为被告应诉,本次诉讼涉案金额及对公司损益均无影响。

公告显示,原告刘辉系ST银江股东,据案卷材料显示其持有公司100股股份。其诉讼请求主要为两项:一是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二是要求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根据公告披露的原告主张,刘辉认为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存在重大瑕疵并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故案涉决议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包括:一是此次股东会剥夺了多名中小股东及上海元卓逸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股东的参会权及表决权;二是自称为银江集团代理人的宋女士在参会及投票时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其投票应属无效;三是上述违法违规情形已对案涉决议产生实质影响。

据悉,ST银江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3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针对相关争议,ST银江董事会已向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发函核实。据银江科技集团函告,其自主行使控股股东权利并履行义务,未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所持公司股份表决权,亦不存在将所持股份进行表决权委托、协议转让或变更实际控制权的计划。

公司表示,将积极应诉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